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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机制

  一、机关党支部工作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支部的决策,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关党支部书记职责
  机关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结合机关的具体情况,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街道党工委的决议、指示,保证机关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2、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对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抓好落实;定期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街道党工委报告工作。
  3、经常与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4、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严格组织生活,按时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6、加强对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重视和加强机关内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做好经常性的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壮大党的队伍。

  三、机关党支部组织委员职责
  机关党支部组织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党支部组织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按照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换届改选的准备工作。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党支部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正确掌握发展党员的标准,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提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办理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内统计工作。

  四、机关党支部宣传委员职责
  机关党支部宣传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任务和街道党工委的指示,结合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结合机关实际情况,提出加强党员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学习时事政策,完成上级布置的学习任务。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机关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活跃机关文化体育生活。

  4、办好机关宣传橱窗,用社会主义思想占领机关思想文化阵地。

  五、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职责
  在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经常了解并向党支部、街道纪检委反映本机关党风建设状况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情况。
  2、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3、受理群众对党员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

  4、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纪检委员受党支部和街道纪检委双重领导,如在工作中与党支部有不同意见,可以向街道纪检委反映。

  六、学习制度
  1、学习时间:每周由党支部集中组织学习一次,时间为每周五下午,半天,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后。
  2、参加人员:机关全体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
  3、学习内容:理论知识、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学习内容。
  4、要做到有安排、有内容、有笔记、坚持经常,注意提高学习质量。
  5、要妥善安排工作,保证学习人数,不得无故缺席,学习时间内严禁办理与学习无关的事宜。

  七、党课教育制度
  1、机关支部每月讲一次党课,党课教育由党支部组织,由党支部委员讲课或请教员讲课。
  2、授课内容以宣传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可经结合实际形势教育、时事政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思想街道和精神文明教育。
  3、要求:每次党课之后,党支部应组织讨论并有记录,党支部应收集党员反映,以信息的形式向街道党工委汇报党员思想情况。

  八、开展增强党员意识活动制度
为了在实际活动中,增强党员的身份荣誉感,使党员牢记光荣使命,树立党员良好形象,强化党员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1、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革命历史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党员权利义务教育,让党员在受教育中,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
  2、党支部每年“七一”期间要举行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让党员在宣誓中再次牢记宗旨,净化灵魂,坚定信念。
  3、党员要自觉佩带党徽或胸卡,表明自己身份,在工作和生活中树立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时时刻刻起模范带头作用,接受群众监督。
  4、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讲党课和做形势报告。
  5、党支部要在具体工作中设立党员先锋岗,每半年评议一次,根据评议情况予以调整,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九、党员激励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全面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发、引导党员思想和行为向更高层次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树立“党员先锋岗”,用党员队伍中的先进模范人物作为学习标兵,激发全体党员,学有榜样,赶有方向。
  2、以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为标准,定期开展优秀党员评选活动,并给予精神上的奖励,以鼓励先进,激发后进。
  3、党支部结合每年的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出一批优秀党员。
  4、每年“七一”前评选出一批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向街道党工委推优。
  5、鼓励党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理论研究,撰写党建调研报告和理论研讨文章,推选出一些好的文章报街道党工委参评。

  十、廉洁勤政制度
  1、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自律,以身作则。自觉执行上级有关廉政文件,做好廉洁勤政工作。
  2、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禁止利用公款吃喝。
  3、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树立良好的廉政形象,讲求职业道德,做到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热情服务。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得徇私舞弊。
  4、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正常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的宴请,秉公办事,确保工作的公正性。
  5、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街道的各项规章制度,务实求效、严于律已、遵纪守法、廉洁勤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争创“一流干部队伍,一流工作效率,一流服务质量,一流管理水平”。

  十一、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六月份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活动,由党支部组织进行。
  2、评议程序:
  (1)由党员写出个人总结。
  (2)召开支部会,每个党员向组织汇报个人总结。
  (3)党支部对每个党员的汇报进行评议,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指出存在的不足,评选或推荐出优秀党员。
  (4)填写党员评议表。
  3、要求:
  (1)每年的党员评议工作,党支部要做出安排,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
  (2)优秀党员评选工作由党支部负责,并将评选结果报街道党工委。
  (3)党支部要认真填写党员评议表,对每个党员的评价要做到客观公正,并报党工委备案。

  十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党支部要定期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共产主义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开展组织纪律教育,以及国情、省情、市情、区情教育。
  2、通过教育使党员进一步牢记党的理想和宗旨,经受住各种考验,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党员教育采取上党课、专题报告、电化教育、现场参观、竞赛、培训等多种教育形式。
  4、党员必须参加党的活动,定期过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
  5、党员因故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要办理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外出超过半年的,要转移组织关系,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
  6、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应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要及时讨论并上报审批。

  十三、保密制度
  党和国家的机密是指关系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道的事项。如果在保密时限内擅自公开或扩大范围,就是泄密,必须受到党纪处分或法律的制裁。为了防止泄密所造成的危害,必须建立保密制度。
  1、保密制度的主要内容
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友、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2、保障保密制度实施的主要措施
一方面经常不断地进行保密教育,增强全体党员的保密观念;另一方面要加强领导,支部要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有制度、有检查,通过检查,对执行保密制度好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对违反保密制度的行为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或党纪处分。其中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应开除党籍,直至由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四、综合服务大厅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行风建设,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环境创新,更好地为居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行政,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2、工作人员着装佩证上岗,坚守岗位,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3、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乱收费、乱罚款。
  4、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占、调”等不正之风。
  5、到下班时间仍有居民群众等待办理有关事宜,要延时办理。
  6、居民来办理有关事宜时,手续齐全的一次办理完毕,确因资料手续不全或其它原因不能一次办理的,要详细告知应该准备的内容。
  7、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社区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予答复,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代。

  十五、发展党员预审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特制定本制度。
  1、发展党员的预审时间: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无问题后、在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吸收为预备党员之前,将其入党材料呈报上级党组织组织员审查。
  2、发展党员的预审内容:上级党组织组织员对党支部呈报的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要认真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审查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材料,看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思想汇报是否联系本人思想、工作、学习实际。
  (2)发展对象是团员的,审查团组织向党支部的推荐情况,看申请入党前的主要表现。
  (3)审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簿,审查培养时间,培养人对发展对象的考察写实情况是否真实具体。
  (4)审查政审材料,看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是否清楚,本人的主要政治表现。
  (5)审查参加集中培训的情况,看成熟程度。集中培训学习不少于40学时,当年培训的二年有效。
  (6)审查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是否认真,征求的人数是否符合要求(一般不能少于10人)。
  (7)审查支委会对发展对象的综合审查报告,审查支委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等会议记录,看支委意见。
  (8)审查公示情况,了解发展对象在各方面表现,看是否具备党员条件。
  (9)组织员对党支部呈报的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要在15日内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备、程序规范的,要在预审表上签署意见。党支部在讨论之前,要指导发展对象按照要求填写《入党志愿书》;对材料不全、程序不符合要求的,将材料退回原党支部重新教育、培养和考察。
  (10)对没有经过组织员预审的发展对象,党支部不得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吸收为预备党员。
  (11)经组织员审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十六、发展党员“三公一票”制度
  1、公开推荐。由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推荐出党外优秀人才,重点培养。
  2、公认度测评。采取党员大会无记名测评的办法,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测评,确定年度发展对象。
  3、全程公示。对拟发展对象和拟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
  4、投票表决。党支部大会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确定接收发展和按期转正。

  十七、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为认真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保障党员权利,特制定本制度。
  1、党支部应当按照规定召开有关会议,并创造条件保障党员参加其有权参加的各种会议。
  2、党支部应当为党员提供阅读党内有关文件的必要条件,如设立每月文件阅读日,为党员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提供方便。
  3、党支部应当采取各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支持党员参加党校的学历学习和不同层次的理论培训,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4、党支部要支持和鼓励党员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合理的应当采纳,对改进工作有帮助的,应给予表扬或者奖励。
  5、党支部应当鼓励党员在党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持和保护党员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6、党支部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支部进行选举时,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7、党支部对党员做出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对于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党支部要帮助其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党支部要认真处理党员的申诉。
  8、党支部对于党员提出的请求,要及时受理。对于确有实际困难的党员,可以给予适当帮助并鼓励党员之间开展互助,为党员正常行使权利创造条件。

  十八、民主生活会制度
  l、机关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2、会前应指派专人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党支部的工作意见。
  3、党支部书记在简要总结前段工作的同时,向党支部委员会反馈近期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党支部委员汇报近期工作情况和思想状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整改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6、会议应有完整的记录,并整理成文,上报街道党工委。

  十九、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一季度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也可提前召开。
  2、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3、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的决议、指示和具体计划与措施,新党员的发展,预备党员的转正,优秀党员的表彰,违纪党员的处理等。
  4、选举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等。

  二十、支委会制度
  1、支委会通常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听取汇报、分析党员队伍状况,制订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发展党员工作;检查总结党支部自身建设情况,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意见;研究工会和共青团提出的重大问题。

  二十一、党员谈心制度
  为加强沟通,促进交流,融洽党员、党群关系,增进团结,特制订本制度。
  1、党支部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2、谈心内容主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3、谈心对象主要分为四个方面:领子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部门人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谈心。
  4、谈心活动要普遍开展。党员要主动与困难群众、离退休职工、对自己有意见的人和先进模范谈心交心,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每位党员每年主动发起谈心不少于10人次。
  5、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谈心活动,每月与党员、群众谈心不少于2次,每年与分管部门以及联系点支部的党员、群众普遍谈心不少于1次。
  6、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7、谈心活动要突出一个“真”字,即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同时要做到五个必谈:一是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及时告诫提醒,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二是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积极改进;三是工作生活困难的必谈,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四是有矛盾磨擦的必谈,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五是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扩大化。

  二十二、党员汇报制度
  1、组织关系凡是在街道机关的中共党员和在机关工作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都要定期向机关党支部进行思想汇报。
  2、思想汇报的内容: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的体会;参加党组织生活的体会与收获;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组织交办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过程的情况和问题;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个人当前的思想状况和个人打算等。
  3、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可以在组织生活会上汇报,也可以向机关党支部书记口头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及其转正的思想、学习、工作汇报要书面进行。
  4、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时,应当坦率、诚实,敢于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矛盾困难,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组织应善于引导和帮助,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汇报中涉及个人秘密或不宜扩散的内容,党组织应负责予以保密。

  二十三、党费收缴制度
  1、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党费缴纳标准,于每月第二周星期五的机关党员活动日,自觉向党支部缴纳党费。
  2、党费一般应由党员本人向组织交纳,如果确因病重卧床不起或外出,经支部同意,可以请其他同志或家属代交。
  3、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按照党章规定,应作自动脱党处理。
  4、党支部应将当月收缴的党费,及时上交街道党工委,并要将党员缴纳党费情况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汇报。

  二十四、理论学习考核制度
  1、全体党员及干部职工必须按时参加支部组织的每周五下午的学习活动。
  2、严格执行签到制度,做好考勤记录,不准弄虚作假。
  3、严格履行请假制度,杜绝请事假,请病假必须有医院诊断书及领导批示方可准假,否则按无故处理。
  4、请病、事假一次扣0.5分,无故一次扣2分。
  5、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迟到一次扣0.5分,早退一次扣0.5分。
  6、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字迹要工整,支部负责定期检查学习笔记。

  二十五、考勤制度
  1、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在上班时间搞各种娱乐活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2、每日带班领导要做好当日机关人员的出勤考核工作,并在早8:15、午2:45前将考勤表送交主任。每月公布一次考勤情况,办公室负责汇总;工作人员在下社区或外出办事前向分管领导打招呼,并如实登记。
  3、党支部将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工作人员去向抽查时若与事实不符,发现3次以内进行批评教育;发现多次要与年终考核挂钩。
  4、按机关工作人员包建社区制度,认真做好联系点工作。

  二十六、工作纪律制度
  ㈠请假制度
凡请假者一律写请假条,并将请假条交办公室存查。假满后,要向办公室销假。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办理请假手续的,也可由别人代办。
  ⒈事假:由本人提出理由,办理请假手续。审批权限: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两天以上由主任批准。无故超假者按旷工处理。
  ⒉病假:因病不能坚持工作,两天以内向分管领导请假,三天以上向主任请假,自行休息者,按旷工对待。
  ⒊上班时因公外出要向分管领导和办公室打招呼,否则按旷工对待。
  ⒋严格按作息时间上下班,实行本人签到制,代签一律无效,有特殊情况不能签到的应提前向办公室打招呼,无故不签到的按旷工对待。出外办公事,必须先签到,后办事,否则按迟到对待。
  ⒌出外参加会议的部门和人员,要在办公室进行会议登记。
  ⒍考勤人员按照签到情况每月汇总一次,并公布出勤情况,同时报主任和分管领导。
㈡奖惩制度
  ⒈不履行请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⒉凡当月无故旷工一天,扣发当月误餐补和山城补;超过三天,扣发当月全部工资;全年累记超过一个月者或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者,报请街道党工委予以除名,并上报有关部门。
  ⒊有岗位津贴和其它津贴的人员,严格按出勤天数及有关规定执行。
  ⒋一年累计迟到六十次者扣发一个月的误餐补和山城补。
  ⒌病假超过二十天不足三十天的扣发一个月的误餐补和山城补,超过一个月不足两个月的扣发两个月的误餐补和山城补,以此类推。病假超过半年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⒍事假超过十五天不足三十天的扣发一个月的误餐补和山城补,超过一个月不足两个月的扣发两个月的误餐补和山城补,超过三个月者,停发工资,下岗待业。
  ⒎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扣发其当月、半年或全年的误餐补和山城补,并按照国家机关工作条例规定,给予必要的政纪处分。
  ⑴随意在办公室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滋事漫骂、扰乱机关工作秩序的;
  ⑵无正当理由不服从领导安排,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
  ⑶工作不认真,粗心大意,敷衍塞责,吊儿郎当,经常迟到早退,不坚守工作岗位,经常完不成任务,不听告诫的;
  ⑷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统一调动安排的;
  ⑸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街道各项规章制度的。
  ㈢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制度
根据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街道办事处实行月、半年、全年分段总结、考核制度。工作人员考核等次标准是:优秀、称职(合格)、不称职  (不合格)。奖惩标准为:
  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作为评先评模的依据,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被评为合格等次的,具有续聘资格,工作人员要继续努力。
  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⑴一次评为不合格的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⑵两次评为不合格的通报批评,不发当月奖金;
  ⑶三次考核不合格的,根据不同情况,可予以调整工作,低聘或解聘;
  ⑷三次以上评为不合格的,又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工作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可以辞退。

  二十七、机关工作失误登记制度
  为了激励广大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高效率,减少失误,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工作责任制,建立工作卡制度,工作卡每周填写一次,重要工作一事一填。
  2、在工作当中,因主观不努力,而造成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视为工作失误一次。
  3、在工作当中,因管理不善,或不负责任而造成单位损失500元以下的为失误一次,并按损失金额赔付。造成1000元以下的为失误二次,  并按损失额的金额赔付。造成1000元以上的为失误三次,除陪付一定损失额外,责令其退职,单位不再安排工作。
  4、全年累计失误三次以上(含三次)的,按当年考核不合格处理,连续二年考核不合格者应自动辞职,或自动调离本单位。

  二十八、党支部会议制度
  1、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全体委员参加,由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党支部会议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出席会议的支部委员不得少于全体委员数的三分之二。在研究某些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事项时,可邀请有关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
  2、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或延期召开,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的,党支部书记可随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会议报告。
  3、会议主要内容: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重要工作部署等重大问题;研究决定机关经济、政治、文化工作;讨论、检查党支部自身建设工作;讨论、研究机关群团组织的重要工作;讨论、研究需要集体协商解决的重大问题。
   4、会议决策程序:党支部在会前委托有关部门或工作人员研究草拟方案,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审议,形成党支部决议后,交由机关分管领导和有关工作部门组织实施。
  5、其他事项:党支部会议应有专门记录,根据工作需要形成党支部纪要,以便于检查督促和抓好落实。党支部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应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若对重大决策进行重大调整和变更,应由党支部会议重新讨论决定。

  二十九、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
  1、机关党支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2、凡属机关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都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任何机党支部成员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
  3、机关党支部委员在集体讨论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的意见,防止“一言堂”,避免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也要防止无人负责、互相推诿的情况发生。
  4、机关党支部委员对集体讨论形成的决议、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向上级组织报告。
  5、机关党支部委员要有明确的分工,每个委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6、机关党支部书记要支持和帮助其他委员做好工作,主动处理好同其他委员的关系;委员要尊重和支持党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书记的监督和指导,经常向书记、党支部报告自己的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使机关党支部成为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

  三十、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向党组织、党支部向党工委请示报告的有关制度。
  2、党员向党支部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是: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党内外群众中的模范事迹或不良影响。
  3、请示报告的方法是:
  (1)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请示汇报,一般每两个月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也可以个别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口头汇报。
  (2)党员外出超过三个月的,应当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一次。
  (3)党员自己或发现别人思想或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随时向党支部请示汇报。
  (4)党员对支部指定的联系对象的情况应按要求定期报告。
  4、落实党员请示报告制度,一是要提高党员坚持请示汇报制度的自觉性,引导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二是党支部要认真听取党员汇报;三是党支部必须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针对汇报情况及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党支部对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和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街道党工委。党支部还必须定期向街道党工委汇报工作;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6、党支部应每季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街道党工委请示汇报一次,由支部书记或支委会汇报。

  三十一、工作报告制度
  1、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主要包括: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
  2、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分为定期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报告制度。
  3、年初,党支部要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计划;年末,要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总结,听取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讨论通过。
  4、党支部工作总结要对照党支部目标管理方案和党支部工作计划的内容,认真总结党支部在自身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党费收缴、联系群众、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和本单位任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客观评价支部和党员作用的发挥状况,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供党员审议通过。
  5、党支部工作计划要根据街道党工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和支部、党员的实际,以及支部目标管理方案的内容,认真规划各项工作,做出具体分工和日程安排。要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要发挥支部自身优势,体现支部工作的特色和创新。
  6、遇到特殊情况或上级党组织布置的紧急任务,或者涉及对重大问题、事件的处理,以及需要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的有关事项,可根据情况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向党员报告。
  7、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换届选举,必须召开党员大会,由上届支部作工作报告的制度。
  8、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是汇报本届支委会贯彻落实《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和党支部目标管理,以及完成上级党组织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并针对本届支部党总支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对下届支部的工作提出建议。同时,应当报告本届支部党费的收缴情况。
  9、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要贯彻实事求是的精神,支部在起草工作报告的过程中,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支部经过认真讨论,拟出工作报告的提纲,由支部书记或另指定支部委员执笔。工作报告在正式提请支部大会讨论前,支部要讨论通过。
  10、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要提请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做出决议。
  11、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经党员讨论、党员大会通过后,应一式两份打印,一份报送街道党工委,一份留存。

  三十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注意倾听群众意见,主动向党支部反映群众要求,做群众的知心人。
  2、按照党支部的分工,认真做好重点联系户或重点联系人工作,经常走访谈心,保持密切联系。
  3、做调解群众矛盾的模范,促进同志之间的团结。

  三十三、调查研究制度
  1、为更好地改变和提高党支部的决策和领导能力水平,党支部成员不定期的进行调查研究。
  2、调查研究工作由党支部成员根据各自工作情况,确定调研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调研。
  3、对调查研究的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并在党支部会议上进行通报,有针对性的问题,党支部成员研究制定解决的办法。
  4、调研后,研究制定的解决方法,要通过一定的范围和形式进行通报。

  三十四、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1、机关领导一般每月深入联系点一次,听取联系点党支部工作汇报,调查了解基层党建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指导意见。
  2、参加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参与协商议事,对联系点党建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指导联系点党支部做好协调工作。
  3、注意培养、发现典型,总结推广经验。

  三十五、首问责任制度
  1、来办事的人询问的第一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必须把办事人引导到承办部门,介绍给具体承办者。
  3、如承办者不在,要设法代为了解,答复有关规定,并在代办事项登记本上做好记录。

  4、对不属于本街道的事情或街道解决不了的事情,要指点他们到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并在社情民意登记本上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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